联系我们
  •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52楼
  • 电话:0771-3399111
  • 联系人:谢主任

每日问答: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后来不再出租时还要交房产税吗?

发布时间:2021-10-13
问: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后来不再出租时还要交房产税吗?

答:财税【2003】89号: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一篇:每日问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下一篇: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