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52楼
  • 电话:0771-3399111
  • 联系人:谢主任

?【转发通知】关于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招募税收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各会员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目前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招募税收志愿者,现将《税收志愿招募方案》转发给大家,请查阅!欢迎有志愿的会员单位,积极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以公司为单位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税收志愿招募方案(二期)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税收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结合本局实际决定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招募税收志愿者。
税收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自愿为他人和社会免费提供涉税服务的自然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
一、招募对象
税收志愿者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社会公德意识;
(二)热心于税收事业和公益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服从志愿服务岗位安排;服从统一指挥、调配;服从所在志愿服务团队的管理;
(四)以组织身份报名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非盈利性组织,应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二、服务内容
本期招募税收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一) 作为导税人员或在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解答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及办税过程中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
(二)在自助机或电子税务局自助电脑区指导纳税人进行系统的操作,辅导服务对象使用电子税务局、爱南宁APP等线上渠道办理涉税事项(帮助纳税人操作时,需要纳税人在旁学习并确认数据信息是否正确)。
(三)针对办税缴费难点、痛点和堵点开展的专题服务调研体验活动,并提出改进意见。
、服务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有关规定。
2.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3.自觉维护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不得从事推销业务、介绍生意,或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小卡片等直接或间接的营利活动。
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
四、服务地点及时间
青秀区税务局平湖路办税服务厅,平湖路8-29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青秀区税务局鲤湾办税厅,鲤湾路3号,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办理窗,茅桥路1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青秀区税务局园湖房产交易点,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五、招募岗位数量
本次共招募岗位16个,其中平湖厅6个,鲤湾厅6个,青秀政务点2个,园湖点2个。
六、奖励机制
(一)税收志愿者实行服务时长累计升星制度,服务时长计量单位为小时。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分别不应少于10、50、100、300和500小时。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从业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在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积分时予以相应加分。
(三)根据税收志愿者获得的星级在“涉税中介超市”中给予相应信用积分加分,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的每人次可加10、20、40、60、80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税收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奖励机制。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以组织身份报名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每个岗位可同时报送1-3名税收志愿者,由税务机关负责对每日到岗的税收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可上班。
(二)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每月时间段对服务需求,在月初对岗位进行排班,由轮班岗位的组织自行安排每日提供税收服务的志愿者。
岗位排班举例说明:在不考虑节假日情况下,以平湖办税厅为例,预计本月1-4日前往办税厅办税人数较少,则每日安排3个岗位;11-15日,办税人数较较多,则每日安排6个岗位,16-30日则每日安排3个岗位。
(三)如轮班岗位的组织因其他原因无法临时无法参加税收志愿活动的,应提前1日向所在岗位的办税厅分管领导进行说明。


 
扫描二维码报名
上一篇:【协会通知】关于协会举办第二期“周末主题沙龙”的通知
下一篇:【会议通知】关于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