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如何规定?
答: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问: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哪个环节享受优惠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问: 如何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案例分析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这样计算:
纳税人吴某是“天山餐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假设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7320元。
未享受新政策前吴某的应缴税额=(1200000×35%-65500)-7320=347180元
享受新政策后,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7320×1000000÷1200000]×(1-50%)=139200元
享受新政策后李某的应缴税额为347180-139200=207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