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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3月31日截止!如何报送?这份指南告诉您

发布时间:2022-03-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信息.

谁要报?

1.税务师事务所

2.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报什么?

1.《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2.《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等专项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情况。
怎么报?

您可以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信息报送。

广西电子税务局具体路径如下:
https://etax.guangxi.chinatax.gov.cn:9723/web/dzswj/ythclient/mh.html
请依次完成步骤一到步骤四。之前已经完成步骤一和步骤二的,可直接进行步骤三和步骤四操作。
步骤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信息采集(请点击这里)
步骤二: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请点击这里)
步骤三:《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填报指南(请点击这里)
步骤四:《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填报指南(请点击这里)
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填写相关表格(请点击这里),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和专项业务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分值50分。对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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